一、專利權答辯狀需要什么證據?
專利權答辯狀需要提交這些證據:
1.專利證書及專利證書內容
包括專利證書封面與專利內容,外觀設計還包括簡要說明(2009年10月1日前授權的專利,僅包括專利證書封面,不包括專利內容,專利內容需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查詢下載)
2.專利登記簿副本
專利登記簿副本是表明專利即時的法律狀態的證明。國家專利局授予專利權時,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專利權授予之后,專利的法律狀態變更僅在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由此導致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以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的法律狀態為準。由于專利登記簿副本記載了專利年費的繳納時況,提供了專利登記簿副本,則不需要再提交專利交費收據。
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需提交由請求人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省代辦處辦理。
3.知識產權局收費收據(年費類)
專利授權后,每年需要交納專利年費才能維持專利權有效,年費交納的期限為專利申請日前一個月,預先交納下一年度的年費,專利年度不是自然年年度,專利年度的起算時間為專利申請日。原告只需提供最后一次交納的年費收據。
4.專利權評價報告(檢索報告)
專利權評價報告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在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被授予專利權后對相關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進行檢索,并就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授權條件進行分析和評價,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是一種官方出具的較權威的專利質量評價。
5.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自專利授權公告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專利復審委員會根據請求做出維持專利權有效、部分有效、或宣布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經過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進一步明確,因此原告主張的專利權保護范圍不能超過無效宣告請求決定書的維持有效部分的范圍。
6.專利確權程序的生效裁判文書
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無效宣告審查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因此經歷了專利確權程序的生效判決或裁定書可以證明專利權的最終法律狀態,以及專利權保護范圍,同時也記載了此刻的專利權人信息。
以上就是專利侵權訴訟時要提交的證據了,大家一定要把證據都準備充分,這樣對我們贏得訴訟是很有幫助的。
二、專利答辯流程?
“答辯”在專利的審查過程中,一般是指在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過程中,答復審查員提出的審查意見的過程。
該過程,是以書面形式,逐一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的所有問題(注意,要依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內容來回答,不能無法律依據的辯解),必要的情況下,要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修改的范圍一定要符合專利法的三十三條的規定。
如果審查員接受您所做的答復,該專利就有授權的機會,如果不接受,有可能再次給您發出下一次審查意見,或者直接發出“駁回通知”,這種情況下,如果您仍想繼續努力爭取授權,只能通過提出“復審請求”來爭取授權,這個過程是用的不多,您遇到的時候在提出問題吧,呵呵。
答辯的過程,是個法律程序,就像在法庭上審判過程中,法官和律師進行辯解的過程,審查員相當于法官、進行答辯的人(專利代理人)相當于律師。由于要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答復,所以,最好找專利代理人來幫助您,這樣獲勝的幾率會大一些。
三、發明專利,如何答辯?
那個不是答辯。應該是發明專利必須要的實質審查。發明專利除形式審查外,還要進行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實質審查,再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不需要發明人去答辯,如果材料部齊全可能需要你補齊材料而已。外觀和實用新型通過初審即授權了,也不要答辯。
四、專利答辯是什么意思?
專利答辯是專利審核專家感覺被評專利沒有實質性發明,并就這些問題提出質疑,而申請人就這些問題拿出理由,證明自己的專利是有實質性發明,這就是專利答辯。
當然,這個答辯并不是申請人寫出反駁理由,人家評審專家就接受,而是需要多次答復,才可能說服評審專家,但運氣不好時,可能還是不被認可。